|
一、要及时进驻所督导部门和单位,自觉遵守督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擅离工作岗位。
二、要严格请销假制度。有事、有病要请假。请假一天以内的,成员要向组长请假,组长要向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请假;超过一天的,成员要向区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请假,组长要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。
三、要正确处理督导工作与原单位工作的关系。督导组成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全部脱离,如有特殊情况暂时回原单位的,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请假。
四、要服从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,积极认真负责地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五、工作态度要严谨细致,联络渠道要畅通,上传下达要迅速及时。
六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不准收受所督导部门和单位馈赠的礼品,不准在督导单位报销任何费用。
七、派驻区直部门的督导组,原则上不准在所督导部门单位就餐,确因加班需要就餐的,严格按照标准吃工作餐;派驻镇街的督导组,一律吃工作餐,工作期间不准饮酒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