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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工作要求


一要“明白”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,吃透中央和省、市、区委有关文件精神,了解上级要求和政策,掌握开展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操作规程,做“明白人”。
二要“深入”。各督导组每周都要开展一次督导活动,多与督导单位的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接触,多了解情况,多分析问题,不断总结督导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,注重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矛盾、新问题。要坚决杜绝工作浮飘、敷衍塞责的现象。
三要“严格”。对工作要高标准,严要求,切实履行“把关”职能,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,抓好各个环节的检查、督导工作,确保教育活动高质量开展。同时,要严格工作纪律,注重自身形象,率先做到保持先进性。
四要“主动”。注重与督导单位的联系,了解和掌握所督导部门和单位教育活动进展情况,并及时向区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送信息;要善于指导,善于动脑,善于分析,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五要“求实”。要结合所督导部门和单位实际,摸实情,求实效;要真抓、实抓,敢于抓,敢于讲真话,对于不积极、不重视,敷衍应付的部门和单位,要不讲情面,敢于批评。